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令相自强之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土木工程系发布时间:2018-10-19浏览次数:295

  为了鼓励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自强不息,立志成为优秀人才,厦门贵在互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我校设立“令相自强之星奖学金”,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令相产学研先锋奖学金”、“令相自强之星奖学金”协议书》,我校开展2017-2018学年“令相自强之星奖学金”的评选。

1、评选对象:

  我校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18级新生不参评。

  转专业学生:在17-182)学期初转入的学生,由当前院系负责奖学金评选;在17-182)学期末转出的学生,由转专业前的院系负责奖学金评选。

2、奖学金设置:

  令相自强之星奖学金每年奖励10人,每人奖励叁仟元。

3、评选的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评定学年内不得有未解除的处分或通报批评;

  (3)生活俭朴,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家庭经济困难,并通过我校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5)学习成绩优良,在2017-2018学年两个学期的综合测评中,排名均居于同年级同专业的前30%(非两学期平均排名),且不得有不及格科目(含必修课与选修课),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

 (6)本奖学金不得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兼得。

4、评审程序:

  (1)学生填写附件1《令相自强之星奖学金 申请表》,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

  (2)10月23日(周一)12:00前递交到生化C407

5、补充事项:

  (1)申请学生必须是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该奖学金不能与2017-2018学年内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兼得。

令相自强之星奖学金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