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系关于2017-201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及认定的通知

发布者:土木工程系发布时间:2017-07-18浏览次数:769

亲爱的各位同学:

为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切实保证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现根据《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实施意见》,开展土木工程系2017-201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及认定工作。

凡家庭经济困难,即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我院在籍学生,均可申请进行困难学生认定。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有效期为一个学年,故上一学年已申请并获得认定的同学,也需再次提交申请。在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通过转专业进入土木工程系学习的同学,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和认定工作仍有原专业所在院系进行,请相关学生向原专业辅导员提交申请表。

在暑假期间,请需要申请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如实填写“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和“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见附件),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如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无专用公章,可由政府代章。 并在2017915日下午17:00前,将已盖章的调查表和申请表交至辅导员处


附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申请表2017版.doc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土木工程系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