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
“春风拂煦清明节,踏青祭祖念先人”, 清明节是中国最重要的传统节日之一,清明扫墓祭祀,缅怀先人,寄托哀思,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留下的优良传统。根据国家规定并参照我校校历,今年我校学生清明假期为4月2日(第6周星期日)至4月4日(第7周星期二),共放假3天,4月1日(第6周星期六)上课,执行原4月3日(第7周周一)的课程安排。假期期间,学工部温馨提醒大家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一、假期供电供网安排
清明节假期间学生宿舍供电时间安排: 4月1日(周六)- 4月3日(周一)通宵供电;4月4日(周二)晚23:30起执行正常的熄灯断电和断网制度。
二、留校安全提醒
1. 务必遵守学校相关管理规定,注意环境卫生、饮食安全、用电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
3. 保持通讯畅通,与家人、老师保持沟通联系,送上祝福,报送平安。
4. 学生宿舍严禁留宿外来人员和异性。
5. 注意用电安全,严禁私拉电线和使用电磁炉、电热水壶等电热器、电炊具和功率大于500瓦的电器。
6. 按时归宿,假期期间23:30以后进入园区同样属于晚归,过节有度,饮酒适度,严禁在校区内酗酒、喧哗、打麻将等,不损坏公物,不影响他人休息。
7. 严禁私自到校区附近和无人看管的自然水域游泳,游泳时请到校区游泳馆或有资质的游泳馆、游泳池。
三、外出安全提醒
1. 外出前,锁好宿舍门窗,将阳台盆栽等物品移到宿舍内,贵重物品随身携带或存入保险箱;全宿舍同学外出时,请检查所有电器和插座,切断电源,方能离开。
2. 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和学校利益,注意自身大学生形象;禁止参加传销、邪教等非法活动;禁止到危险区域或警戒区域出入拍照。
3. 尽量远离拥挤人群,自觉遵守景点、公共场所安全管理规定,服从安全指挥人员管理,防止踩踏和其他意外事故发生。
4. 外出时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不要轻易显露自己的财物,不要轻易与陌生人搭讪,不要轻易接受陌生人给的烟、饮料等物品,不要过分相信偶然结识的朋友,防止被盗、被抢或上当受骗,遇到危险情况机智应对,及时报警。
5. 注意网络诈骗形式的变化翻新,如散布虚假中奖信息、兼职代刷信誉、冒充客服人员、冒充公职人员(银行、社保局、医保局、公安局、法院等)、冒充领导老师亲友、网络信贷、邮包藏毒、账户被冻结、涉嫌洗黑钱、钓鱼网站等,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提高安全防范意识,莫要轻易转账汇款,谨防上当受骗,遇到网络诈骗信息,及时向公安部门举报。
6.兼职实习或勤工俭学的同学,要从正规场所获取信息,对于网络上发布的、校园内张贴的各类招聘信息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不要被优厚的待遇所迷惑,提高警惕,远离传销。
四、交通安全提醒
1. 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法规,不要乘坐违规旅游包车及非法营运车辆,同时也不要组织和参与相关违规、违法车辆的营运活动;选择交通工具时拒绝超载、车况不好和 “三无(无证、无牌、无照)”车辆。
2. 清明时节雨纷纷,忽晴忽雨天气多变,路况复杂,注意山体滑坡,驾车出行过程中要保持适当的车速及安全间距。
3. 家人、朋友聚会饮酒须适度,切勿酒后驾车;自觉遵从交警指挥,遵守交通规则,按规定的地点及停车场停放车辆。
五、消防安全提醒
1. 加强防火意识,防范森林火灾,清明祭扫时自觉遵守墓地管理部门有关规章制度和防火管理规定。
2. 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应在指定区域,祭扫时先清除坟墓周围的干草和树叶,避免在树林、草地和草垛密集处焚烧。
3. 在祭扫时不要随意吸烟和乱扔烟头,祭扫完毕后应确认余火已完全熄灭后方可离开,千万不要因麻痹大意而酿成火灾。
4. 最好携带铁锹、水桶等灭火物品,以备不时之需;假如不慎引发火灾,不要慌张,更不可盲目逃离现场,可充分利用身边可灭火的物品进行扑打,并立即请求周围群众及园林工作人员支援,同时及时拨打110、 119等报警电话报警。
六、饮食安全提醒
1. 春季是肠道传染病的高发季节,平时要注意勤洗手、吃熟食、喝开水。
2. 购买食品时要注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防食物过期变质。
3. 清明踏青祭扫时,不随意采摘野菜、野果食用,以防中毒;不随便饮用河湖沟涧的泉水、溪水,野外的水源看似透明干净,却往往存有多种病菌,极易感染病毒性肝炎、痢疾、肠炎等疾病。
七、校区值班电话和报警电话
请同学们务必保持通讯方式畅通,遇到突发事件或特殊困难时,要及时与辅导员或学校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以便获得有效的指导和帮助。
在校园内发现有可疑人员或异常情况,请立即报警!
总值班电话:0596-6288000
保卫部值班电话:0596-6288111
报警电话:
警务二大队(校内):0596-6895110
石坑边防所(校外):0596-688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