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者:土木工程系发布时间:2017-03-28浏览次数:165

了增强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现启动2017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的申报工作。按《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别

 “大创”项目包括“创新训练”、“创业训练”和“创业实践”三个类别。具体如下:

1.创新训练项目——由在校本科生个人或团队申报,在校内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实验方法的设计、设备和材料的准备、实验的实施、数据处理与分析、总结报告撰写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由在校本科生团队申报,在校内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承担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进行一定程度的验证试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由学生团队申报,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申报该类项目需额外提交企业导师合作指导协议书作为附件。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学生要求

1.具有良好的科研创新意识和专业基础素质并且学有余力,能够确保投入时间完成项目研究计划。考虑到项目训练所需学生专业知识积累和精力要求,以及项目结题应保证在项目负责人毕业之前完成等因素。因此,申报者具体年级要求为:

1创新训练项目申报人可以是个人或团队(不超过5人),我校2014级、2015级和2016级在校学生均可申报。

2创业训练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团队(不超过5人),以我校2014级、2015级在校学生为主,2016级学生也可参与项目。

3创业实践项目申报人必须是团队(不超过10人),以我校2014级、2015级在校学生为主,2016级学生也可作为成员参与项目(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学校鼓励学科交叉融合,支持学生跨学科、跨专业组队申报。

3.负责往届“大创”项目未结题的学生不得再参与本次申报。

(二)指导老师要求

1.申报人必须邀请一名相关学科的教师作为其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可以为本院系的教师,也可以来自校内其他院系或和学校相关的合作单位。创业实践项目实行双导师制,即一名校内教师、一名校外企业人员。

2.指导教师应具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全程负责项目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3.每名教师参与指导项目不超过2项。

(三)项目选题要求

1.研究课题可以由学生自己提出,也可由学生和指导老师共同拟定,或由指导老师提出选题供学生选择。

2.已申报过的往届“大创”项目不能重复申报。但是,在已结题的优秀项目基础上继续深入研究的项目仍可申报。

三、申报和评审程序

(一)学生申报

由申报项目的同学自主结合组成项目团队,申报人或团队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完成《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的填写工作(格式见附件2),严格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填表说明见附件3),并将“申报书”报所在院系工作联系人汇总。

(二)院系推荐

院系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遴选,评选出本单位的推荐项目,报送教学促进部。

(三)学校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进行“通信评审”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审工作。“通信评审”确定校级立项名单;校级入围项目经“现场答辩”环节遴选确定拟推荐国家级和省级的项目名单。

最终,根据省教育厅评选结果,学校正式公布年度各等级项目立项名单,并组织项目指导会、下拨启动经费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请有意向的同学于410日下午17:00将“申报书”的纸质版和电子版连同“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一并报送至余欣蓉老师处(办公地址:生化C#407,邮箱地址:yuxinrong@xujc.com)。

工作联系人:余欣蓉  联系电话:13720896303

附件:

附件1: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2016修订版).doc

附件2: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docx

附件3: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填表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