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相关要求,切实帮扶大学生自主创业,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积极、务实的就业观和成才观,为大学生创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福建省第六届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现将校内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及形式
1.我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3年(时间截至2017年7月1日,2014—2016届)的校友,且在福建省境内实际投入创业3个月以上。其中,毕业未满3年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明。
2.以参赛团队第一负责人的名义参赛。
二、项目申报
1.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2.申报项目须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的项目,其中在学校内实际运营的,可提供由校团委开具的校内运营证明申报该赛事;开立网店的,可提供网店实名认证信息申报该赛事。
3.参赛团队第一负责人必须为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自2016年10月1日起,申报项目法人不得变动、大学生持股比例须大于50%。已获得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标兵)”奖项和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的不再接受申报,福建省大学生“创业之星提名奖”不重复授予。
4.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项目运营报告、项目展示介绍视频(可选报)、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团队成员学生证或毕业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等。
此外,(1)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2)参赛项目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或具有同等资质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三、项目评审
学校将采取文本评选、答辩、实地考察等环节进行考察评选,并择优推荐若干个优秀项目参加福建省第六届大学生“创业之星”评选。在省赛中获评“创业之星标兵”的将获得10万元奖励,获得“创业之星”的将获得5万元奖励,获得“创业之星提名”的将获得2万元奖励。
参赛项目的文本评审,将主要侧重于以下方面考察:
(1)经营状况:项目的营业收入、税收上缴、现金流量、持续盈利能力、市场份额等情况;主营业务利润、总资产收益、净资产收益、销售收入增长等情况。盈利能力、市场份额等情况;主营业务利润、总资产收益、净资产收益、销售收入增长等情况。
(2)发展前景:项目的产业背景和市场竞争环境;项目的市场机会和有效的市场需求、所面对的目标顾客;项目的独创性、领先性以及实现产业化的途径等;项目的商业模式、研发方向、扩张策略,主要合作伙伴与竞争对手等;面临的技术、市场、财务等关键问题,提出合理可行的规避计划。
(3)营销策略:结合项目特点制定合适的市场营销策略,包括对自身产品、技术或服务的价格定位、渠道建设、推广策略等。
(4)财务管理:股本结构与规模、资金来源与运用;盈利能力分析;风险资金退出策略等。
四、报名及材料提交时间与方式
1.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3月20日。
(2)报名方式为网络申报,项目申报表格见本通知附件。
(3)请参评在校学生、校友将项目申报表发送至邮箱:cyfwb2016@163.com。参评校友也可联系团委刘老师报名并提交报名材料。
2.项目材料提交
(1)材料提交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3月31日。
(2)有意参评在校学生将相关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cyfwb2016@163.com。同时将相关纸质材料报送至主3#603团委办公室。有意参评校友也可联系团委刘老师提交项目材料。
五、其他说明
1.工作联系人
(1)校友团队请联系校团委 刘老师 电话:0596-6288926
(2)在校生团队请联系学生科创中心 张同学 电话:13003923052
2.评选信息发布平台还包括:厦大嘉庚学院学生科创中心(微信公众号)、 @厦大嘉庚学生科创中心(新浪微博)、 @科小创(新浪微博),欢迎实时关注。
3.评选信息将在以上平台同步更新,以官方公布信息为准。
4.如有疑问,可咨询团委邮箱:twh@xujc.com。
共青团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委员会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生科技创业中心
2017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