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指出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文化自信是更基本、更深层、更持久的力量。中华文化独一无二的理念、智慧、气度、神韵,增添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内心深处的自信和自豪。而舞蹈作为文化的呈现形式,以其独特的魅力和丰富的内涵吸引着广大师生,具有特殊的传承价值和意义。为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更好地展现我校学生的青春风采,提升我校学生的精神面貌和身体素质,经研究决定我校将举办以“以舞承传统 以舞续嘉情”为主题的第五届舞蹈大赛。现将我校第五届舞蹈大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部、团委
承办单位: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大学生艺术团
二.参赛主题
以舞承传统以舞续嘉情
三、参赛对象
1.各院系根据自身情况选拔学生参赛
2.转专业学生只可在现就读院系参赛
四、参赛类别及作品要求
1. 参赛作品需以院系为单位报送,内容必须积极向上,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导,结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坚持在传承中创新,在创新中体现传统,使当代大学生更好地了解传统文化,体现当代大学生的爱国情怀和人文素养。
2.舞种不受限制,民族舞、古典舞、芭蕾舞、当代舞、现代舞、街舞、体育舞蹈等形式均可,舞蹈内容要与传统文化相结合。群舞演员至少10人,建议单个作品20人左右,男女均可,每个院系不允许有外援(其他院系学生或校外人士),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
3.需要指导老师/学生,可在报名表处填写。在决赛前期,晋级队伍的排练将由大学生艺术团形体指导老师进行培训指导。
4.提倡原创作品,原创作品有相应的加分。
5.舞蹈比赛规则:
(1)每支队伍表演时间在4-6分钟之间,时间不足或超时均要扣分。
(2)决赛后会加入个人技巧展示环节,进入决赛的队伍可有1-3名(含3名)人员参加,届时承办方将提供不同音频进行随机抽取,各队按照抽取的音频提前编排展示内容,展示时间限1分钟之内,超时扣分,个人技巧展示环节分数计入团队总成绩。
(3)伴奏形式:器乐伴奏、CD伴奏或者乐队伴奏,各参赛队自备。
(4)比赛前参赛队伍抽签确定出场顺序。
五、评分细则
1. 舞蹈现场表现评定标准:
(1)主题(20%):选题积极向上,符合当代大学生精神面貌,展示传统文化与舞蹈的融合,体现传统文化的精髓和内涵。
(2)服装道具(20%):服装、道具、灯光、音乐与舞蹈的契合度。
(3)表现力(20%):对作品的理解程度、情感的表达能力以及情绪的饱满程度。
(4)技术(30%):作品表现的流畅程度及技术技巧的难度。
(5)个人展示分(10%):根据作品的舞蹈技巧和难度评分。
(决赛增设,进入决赛的队伍可有1-3名人员参加个人技巧评比,作为团队成绩构成,占10%)
2.优秀组织奖评定标准:
晋级决赛的参赛队伍在排练过程中,会由大学生艺术团的工作人员进行跟队,根据决赛晋级队伍的组织及日常训练情况进行评比,评出3个“优秀组织奖”。“优秀组织奖”以院系为单位,不以参赛队伍为单位。
3.最佳编排奖评定标准:
通过舞蹈动作编排及整体艺术构思评选出“最佳编排奖”。
4.最佳人气奖评定标准:
根据网络投票环节得票数量,评选出“最佳人气奖”。
六、赛程安排
1.报名阶段:即日起至3月14日。
以院系为单位送出一支或多支参赛队伍,但每个院系进入决赛的作品原则上不得超过两个。参赛队伍需填写《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第五届大舞生舞蹈大赛报名表》,纸质版报名表请于 3月 13日17:30前交至主三#603办公室,电子版报名表发送至yishutuan520@sina.com,邮件标题统一注明“厦门大学嘉庚学院第五届大舞生舞蹈大赛报名表(××单位)”。
2.初赛阶段:4月8日,主楼群三号楼大报告厅(暂定),前12名的队伍进入决赛。
3.决赛阶段:5月13日,水上音乐广场(暂定)。
七、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最佳人气奖”,“最佳编排奖”,“优秀组织奖”等。
本次比赛产生的优秀队伍将有机会选送福建省相关赛事活动。
八、其他事项
主办方根据实际情况对比赛时间等有关事项进行调整,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张老师
办公电话:0596-6288160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学工部、团委
2017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