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届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的通知

发布者:土木工程系发布时间:2016-07-06浏览次数:148

为做好2016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现将离校手续的办理流程通知如下,请各位毕业生遵照执行。

(请在办理前务必登录网站再次查询该通知,后期可能存在变动更新)


一、各相关单位离校手续办理时间:

2016届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时间为73--8日,且需在7811:00前完成办理并离校,7815:00学校将对毕业生宿舍进行断电。 具体如下表:

 

 

二、办理流程:

1.请各位毕业生自行下载、打印本通知附件:《毕业生离校手续单》及《毕业生宿舍资产自查表》,根据以上各单位办理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办理离校手续。在各单位办理完离校手续时,一定请各相关单位签章为凭。

学生需按表格顺序办理离校手续,图书馆、物业方面办理完成后,方可领取毕业证、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

 

2.学生本人需持《毕业生离校手续单》及学生证(或补办凭证)领取毕业证等证件以及办理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的转出,学生证由各院系加盖光荣毕业章或注销章,不需回收。

 

3.有欠缴学费的学生请至学校财务部(主3#811)缴清学费,方可领取各证件,有欠缴医保费用的学生请交至辅导员处。

 

三、其他说明:

1.请严格遵照各单位的办理时间进行办理,逾期

候,并且在办理完成后即可离校,7815:00学校将对毕业生宿舍作断电处理。

 

2.校园卡相关说明:

(1)毕业生校园卡自动转为厦门大学校友卡,不需要做任何处理。此卡不可进出学生宿舍园区,其他如充值、消费、进出图书馆(不可借书)的功能均保留。

 (2)校园卡卡内余额在100元以上的同学,如有需要可以申请退还,需退还金额少于100元者不予办理。请申请同学填写附件中的《2016校园卡退卡登记》表格,将该表格填写完整后以附件形式于73日前发送邮件到 aerowang@xujc.com进行登记。同时务必确保原校园卡与其银行卡的圈存关系,否则校园卡内剩余账款将无法退回相应的银行卡中。校园卡中心将核对信息后,预计在9月将余额退还给学生(退款金额以核对时的卡内实际余额为准)。但退还余额的校园卡账号将被注销,即无校友卡消费功能。咨询电话:6288453,学工部王老师。

 

3.学生证相关说明:

学生证只需在系内辅导员处盖光荣毕业章或注销章,不需回收。

若学生证丢失,请带现金20元到学生事务办理大厅(主3二楼大厅外的侧面)办理补办手续(开放时间为73--8日  12:00--14:00),只开具学校收款票据作为凭证,不再制作新学生证给学生,可提供一本空白学生证留作纪念。

 

4.电动车车牌相关说明:

毕业生离校前需将向保卫部申请的电动车车牌归还至保卫部,方可领取毕业证书。不得将车牌继续留用甚至转卖他人,一经发现立即追究车牌所有人的责任,有任何情况请到保卫部说明。

 

四、毕业生相关证件发放要求:

各院系是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最后关口,请认真把关,务必确保学生缴清欠费,完成图书馆、物业部门的办理方可发放各证件。若因工作失误造成毕业生未办齐离校手续就领证离校的,责任人要承担追回欠交款物的责任,若无法追回,则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附件:

  

2016毕业生离校手续单.doc

毕业生宿舍资产自查表.xls

2016校园卡退卡登记 .xls

 

 

厦门大学嘉庚学院  学工部

2016-6-17